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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引导年轻家庭申请公租房 出售型保障房不取消

发布日期:1970.01.01 浏览次数:97

        经适房、限价房等出售型保障房将对老人等六类家庭优先配售。昨日,市住建委做出上述回应。

  近日,市人大代表卫爱民提出,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应落实中央“租售并举、以租为主”的政策,这个建议得到市住建委答复。

  卫爱民提出,经适房和限价房有可能成为一种投资途径。如刚工作的年轻人购买了限价房,而他们以后收入增长还会买商品房,已购得的限价房就成其私人财产。卫爱民建议,给他们提供公租房更合适。

  对此,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今后将鼓励引导这一类年轻家庭通过公租房解决过渡性住房困难。

  同时,这位负责人说,出售型的保障房不会取消。根据北京经适房和限价房的管理办法,此类房源将面向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(含)老人、重度残疾人员、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、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、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、成年孤儿等六类通过资格审核备案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配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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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四类保障房按公租房门槛审核

  将统一申请纳入“大池子”轮候,此举使保障人群扩面

  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限价房应放宽准入标准的建议,市住保办昨天表示,北京将推行廉租房、公租房、经适房、限价房这4种保障房统一申请,按照最宽松的公租房作为保障的准入门槛,这等于保障人群已经扩面。

  代表建议放宽保障房准入标准

  市人大代表李军提出,北京市限价房准入标准制定时间是2008年,随着近年经济形势变化,该标准已脱离社会实际,不能完全解决社会夹心层住房问题。他建议适时放宽该标准中的家庭年收入及总资产净值标准。

 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说,今年北京将规范保障房的准入审核,简化申请程序,逐步统一廉租房、公租房、经适房和限价房申请受理,建立“一口进、多口出”的保障房申请分配模式。

  审核标准将按公租房门槛

  此前,每种保障房都是单独申请的。统一申请后,4种保障房申请将填写统一的保障房申请核定表。

  此后,保障房申请家庭按最宽松的公租房标准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家庭获得保障资格,纳入到保障体系这个“大池子”内进行轮候,今后根据不同的家庭条件,配租、配售符合标准的保障房类型。

  目前,北京公租房的准入标准中,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要在10万元(含)以下、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要在13万元(含)以下。

  此外,这位负责人表示,北京限价房等保障房的准入标准是动态管理的,会根据居民收入、轮候家庭数量等情况的变化,动态调整准入标准。(记者马力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新京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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